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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强暴 受辱丈夫愤怒乱刀砍死流氓 [引用 2008-04-23 00:49:03]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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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了,又看到这种事.无话可说,把别人的话拿来看下,只当是"为了忘却地记忆".

视频地址&原文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8-04/21/content_8019940.htm

超市门口是谁惨死于乱刀之下,作案动机不明凶手人间蒸发。残忍血案起始于一对夫妻的屈辱经历,谁能拨开笼罩案情的层层疑云?敬请收看CCTV《忏悔录》栏目“屈辱”节目视频。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10:04:09 网友来自 :222.174.174.*
这怎么是故意杀人??是什么样的法官竟做出这样的结果???看完此影像后留给人们的凝问有两点:1 法院判重了,用法不当.2.死者有来头或有背景(这样的地痞为什么逍遥这么多样,为什么这么胆大妄为,欲杀人者被杀实出于自卫,自卫者又投案自首,不能不让人联想很多!!)那个女人是什么居心?其内心有难言之隐?!__此案应重审,否则让全国知情的人不服!!!!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9:57:37 网友来自 :219.146.254.*
我们的法律令人失望,再有18年也太重了.应该立即释放.她的妻子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小女人.他的儿子应该感到光荣,而不是为耻.因为他的爸爸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强烈呼吁将李建国放出来,还他自由.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9:37:43 网友来自 :218.24.205.*
这就叫如男人。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9:26:22 网友来自 :218.81.188.*
应该判那个罪大恶极的流氓无期死刑,李建国应获新时代的“林冲”称号!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9:15:30 网友来自 :218.28.35.*
妻子被强暴 ,受辱丈夫愤怒乱刀砍死流氓.这才是好男儿。
新华网友 ahaoahao 发言时间 :2008-04-22 08:53:06 网友来自 :58.52.82.*
判无期太没有天理了.所有看了这个节目的人全这么说.
新华网友 布衣足已 发言时间 :2008-04-22 08:48:51 网友来自 :221.233.193.*
妻子被强暴 ,受辱丈夫愤怒乱刀砍死流氓.这才是好男儿。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8:39:05 网友来自 :220.164.118.*
人间正气,千古奇冤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8:20:53 网友来自 :221.217.135.*
好汉,了不起的男人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8:17:03 网友来自 :220.164.118.*
李妻是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你的男人也是为了你才到这个地步,因该勇敢地站出来说说话,这是你的责任,也是家庭的责任。勇敢地面对一切,所有良知的人们会理解你,相信你们会有新的开始,好的开始。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8:11:56 网友来自 :60.211.107.*
刀伤谁的?怎么能判故意杀人???2,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女是谁给他撑腰?看来阳泉公检法司的问题不小,一个良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砍死一个连警察都承认的臭名昭著的混混却被判无期,只能说明当地执法部门中某些人与这个该死的混混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勾当!强烈要求上级司法部门介入!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8:11:44 网友来自 :59.35.160.*
流氓罪大恶极,罪有应得,死有余辜。妻子的懦弱和糊涂,助长了流氓的嚣张,也害了丈夫。此案“凶手”李建国为民除害,是个男人,是条汉子,值得钦佩和同情!其杀掉流氓的行为,完全为了保护受害妻子,属于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最多属于防卫过当,判其无期明显畸重,应予改判,才能服众。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7:33:56 网友来自 :218.185.209.*
这是正当防卫啊,法院怎么判的?建议记者追踪调查!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7:28:39 网友来自 :218.185.209.*
这个女人很不道德!!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5:58:05 网友来自 :221.5.176.*
对李建国是错误的、糊涂的改造。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5:10:21 网友来自 :221.5.176.*
为李建国一家的遭遇感到悲哀。为他所受到的惩罚感到不平,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5:03:16 网友来自 :221.5.176.*
为李建国一家的遭遇感到悲哀。为他所受到的惩罚感到不平,---赞同。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2:22:12 网友来自 :121.204.193.*
原判的罪名错误!这到底是要改造的是什么?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0:53:06 网友来自 :116.26.231.*
这种人不除,这社会还能安宁,应给李建国嘉奖,他维护了这个社会的安宁。干吗让他坐牢。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0:39:40 网友来自 :121.233.211.*
标准的正当防卫,怎么是故意杀人?法官是法盲啊.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0:23:16 网友来自 :218.22.202.*
李建国---新时代的“林冲”!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2 00:12:27 网友来自 :121.29.182.*
说实话,个人认为她老婆和朱大宝肯定是私通关系。
新华网友 StoneNJ 发言时间 :2008-04-22 00:10:28 网友来自 :221.6.3.*
那个流氓混混长期嚣张跋扈,恶名远扬,百姓惶惶,恐避之不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局面?节目中说他没有求助司法机关,是啊,为什么没有呢?悲剧本可以避免.....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3:58:14 网友来自 :116.253.89.*
1,刀伤谁的?怎么能判故意杀人???2,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女是谁给他撑腰?看来阳泉公检法司的问题不小,一个良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砍死一个连警察都承认的臭名昭著的混混却被判无期,只能说明当地执法部门中某些人与这个该死的混混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勾当!强烈要求上级司法部门介入! 1,刀伤谁的?怎么能判故意杀人???2,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民女是谁给他撑腰?看来阳泉公检法司的问题不小,一个良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砍死一个连警察都承认的臭名昭著的混混却被判无期,只能说明当地执法部门中某些人与这个该死的混混是否有不可告人的勾当!强烈要求上级司法部门介入!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3:48:34 网友来自 :125.69.63.*
正当防卫。。。。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3:43:07 网友来自 :222.182.236.*
李建国就是朱大宝和他老婆偷情的牺牲品.从他老婆的表现来看,可能正恨死了李建国,杀死了她的情哥哥.大家觉得呢,如果不是这样,她怎么可能对用生命去保护她的丈夫那么无情呢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3:13:55 网友来自 :61.128.234.*
丈夫应该这样,反对判罪。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3:07:34 网友来自 :125.83.177.*
为救妻子,怒杀恶棍,遭遇重刑,身陷囹圄,妻离子散.子失慈父,母失孝儿.正值壮年,难孝老母,千古奇冤,情何以勘!!!!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3:00:52 网友来自 :222.175.129.*
这是一起明显的司法腐败案。其一,李建国离婚是按什麽程序审判的?其二,李建国最多是防卫过当。怎莫能这样判决呢?强烈建议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过问此事,将审理此案的法官或相关官员清理出司法队伍和有关部门!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2:28:59 网友来自 :125.83.177.*
请问普天下的兄弟们,谁能忍受夺妻之恨,难道这些法官们能忍受吗?请该案主审法官站出来给个说法.
新华网友 lanbai 发言时间 :2008-04-21 22:26:28 网友来自 :125.75.77.*
强烈要求重审,减刑改判李建国刑期。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2:11:55 网友来自 :222.85.62.*
李建国应该提出上诉啊,这个是冤案啊,朱大宝该死啊,估计是当地的司法也被“黑”了。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2:09:47 网友来自 :125.75.77.*
妻子无情,保护不值。妻子隐情,一个巴掌拍不响。卑鄙无耻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2:00:19 网友来自 :222.47.99.*
说实话,看完这个视频的时候,我已经流下了男人最可贵的眼泪……恩,自己学过一点法律上的知识,至于大家说的"防卫过当",在本视频中还是看不出来的,毕竟其中没有像大家说清楚,所以不好说!可是,有个问题是,我总觉得这个社会,特别是在中国,我们的法律根本还很不完善,相关的部门也是互相地推卸自己的责任!!很多事情都是等到闹出大问题时才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相信其中存在着什么东西大家都很清楚!!!……比如说最近的"保罗国际天价剪发问题",其实现实中还有很多很多未暴光的相关问题!可喜的是,正义还是存在的.不过,以本人的观点,觉得本案中判刑还是偏重了!毕竟他也是"受害人",很希望法律能够在理性和感性上找到一个真正的平衡点!!!就拿本案来说,如果区区是道德上的"惩罚"相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它背后影射出许许多多相关的社会环境和道德思维……不是仅仅法律的判刑就可以解决了的!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1:53:16 网友来自 :220.172.62.*
我认为可按防卫过当判有期!
新华网友 安庆律师李 发言时间 :2008-04-21 21:48:28 网友来自 :124.112.15.*
怎么搞的,判的这么重?没有请律师吗?从报道看,李建国应属正当防卫,最多就范防卫过当:朱大宝拿刀强行绑架李妻,必将对其生命造成威胁,属暴力犯罪,李建国夺其刀,属正当防卫,建议其家属申诉,还李建国一个公道!!!!!!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1:38:06 网友来自 :58.18.74.*
自私的女人,你的良知到哪去了.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21:36:40 网友来自 :125.83.177.*
呼吁提请再审,还这位老兄一个公道,应给予当庭释放,并进行国家赔偿.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58:11 网友来自 :124.201.157.*
这个混混存那么狂还在很长时间了。而当地公安没有作为,当地公安有失责。这是一位弱者最后的无耐的反抗。有自卫又有自首情节还判这么重太不没有法可言了。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57:57 网友来自 :192.168.25.*
李建国的行为应是为民除害,为什么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中国良民的悲哀!坚决要求改判,最多也是缓刑。另外,李建国的妻子真是一个末了良心的女子,会遭到人们的遣责。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51:26 网友来自 :222.187.26.*
是男人!!!!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50:41 网友来自 :222.187.26.*
是男人!!!!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50:10 网友来自 :221.207.96.*
此女本无情,痴男真汉子。手刃“高衙内”,定罪好“林冲”。妻子应该站出来作证,法律应当考虑人情。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48:59 网友来自 :221.2.145.*
对待歹徒不能心慈手软!强烈要求从轻判处这位勇敢的丈夫!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47:20 网友来自 :221.2.145.*
对待歹徒不能心慈手软!强烈要求从轻判处这位勇敢的丈夫!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43:43 网友来自 :60.16.101.*
做为男人都能这样做,有什么可忏悔的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40:19 网友来自 :121.29.20.*
这样的事还播放,没有天理,法律是给好人的,坏人杀了人的又咋样。法,正在走向一个极端。没有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只有结果。只重结果。无奈。执法的大人们,这是一起再正常不过的正当防卫呀?为啥结果是这样。好人流泪。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38:20 网友来自 :60.223.57.*
全国人民强列要求改判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36:38 网友来自 :125.96.94.*
此案判罪不当。应判防卫过当才合适。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32:53 网友来自 :218.84.106.*
中国人缺的就是血性。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32:25 网友来自 :220.164.118.*
不敢说立即放人,但希望快点放人。好人是不需要改造的。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26:25 网友来自 :222.180.5.*
坏人改造会变好,政府有功;好人改造会变坏,谁买单?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26:06 网友来自 :123.53.42.*
不公平,不公平,杀个一个流氓并且带有自为,公检法为什么对流氓没有办法,公检法这种重判,使百姓不敢伸张正义,使社会更加没有了正义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25:55 网友来自 :222.190.96.*
朱大宝光天化日强抢民女,被乱刀捅死,死有余辜。 李建国面对恶徒的刀,正当防卫,夺刀捅死强暴其妻流氓,怎么会被判无期?最多是防卫过当,也不该获无期徒刑!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25:45 网友来自 :218.8.119.*
法院的量刑要以打击恶人保护好人为原则。对李的判刑过重,我们反对。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25:08 网友来自 :220.164.118.*
希望是律师的网友看到这个报道后看能否出面为李建国做点事,看能否重新审理。这样的一个安分守己的公民,这样的一个爱护家人的孝子,这样的一个保护妻子无怨无悔的男人(他并非故意杀人,是对方出示凶器且威胁杀死他的情况下的自卫),需要的不是改造,他需要的是正义和公平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24:00 网友来自 :220.164.118.*
李建国需要改造吗?忏悔吗?那不是怂恿朱大宝们使劲干坏事吗———别人的老婆尽管拽,没事的!!!可悲呀,这个节目如果没有下集给大家一个好的交待,真是让好人失望之极了。世间哪里有正义可言?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2008-04-21 17:23:59 网友来自 :60.212.90.*
这个混混存那么狂还在很长时间了。而当地公安没有作为,当地公安有失责。这是一位弱者最后的无耐的反抗。有自卫又有自首情节还判这么重太不没有法可言了。

分类: 个人日志
所属版块: 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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